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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跟北縣家防中心(台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簡稱家防中心)有很不愉快的對話。說「又」是因為兩年前同樣的情況也發生過,沒想到兩年後,家防中心還是沒有針對相關的問題做調整,難怪他們做得累得半死,卻無法阻止批評的聲浪。

故事要從三年前說起。當時我們學校有一個中輟長達一年半的學生(以下簡稱A生),在他剛開始中輟的時候,就因個人因素被通報到家防中心。A生母親認為被通報的事情很丟臉,想盡辦法逃避、隱瞞學校對孩子行蹤的追問,一概以「不知道」回應;甚至當老師棄而不捨、持續關心孩子下落時,在電話中對老師大罵:「你們這些老師怎麼這麼奇怪、學校怎麼這麼莫名其妙,不想讀都不行嗎?不要再打來了啦!」。久而久之,導師不是直接被掛電話,就是聯絡不上,偶而家長"心情好"願意接電話,詢問到的回答都是「下落不明」、「去北市親戚家工作並住那邊,沒興趣讀書」、「不會回來了」、「關係不好,孩子不聽話、沒住一起」....等等說詞。在家長比學校還不關心孩子教育的情況下,無力、無助、無計可施,學校也只能看著他中輟時間越來越久。

A生輟學一年多後(也就是三年前),縣府大動作整合局處室資源,要求中小學盡力降低中輟數字,警政的資源因此較為順利被引進校園協助中輟協尋,在警方的協助下,我們終於在A生家中找到他,並且得知「住親戚家」完全是耍騙老師的說詞;也從A母口中得知曾被通報至家防中心。

當我檢視整個追蹤的過程,發現只要在A生被通報到家防中心時,負責A生的社工能夠與學校聯繫商討他的教育安置問題,我們的導師就不用活在家長與孩子聯合起來編織的謊言下,還要忍住無辜被罵的氣憤,不斷地打電話、家訪;而且,孩子當時剛中輟不久,如果能聯繫上他,也許就有回來繼續接受教育的可能。

於是我主動打電話至家防中心詢問主責社工當時為何不跟學校聯繫,結果換來「通報個案都是保密的」、「案主的教育不是他們的服務範圍」,以及「尊重案主不願意就學的意願」等官方制式的回答。我委婉的告訴社工,縣府正大動作整合各部門的資源與力量要尋回中輟生,社會局與教育局都是為孩子與家長服務的單位,應該要通力合作才是;更何況學校可以理解他們必須遵守保密原則,並不需要知道被通報事件的詳細經過,只要讓學校知道案主暫時無法(或不願)接受義務教育,老師就不用活在謊言中苦苦追蹤、聯繫,老師還可以將精力用在其他孩子身上,家長也不用一直苦惱如何逃避導師的電話。

這樣的要求應該是合情合理吧?結果,主責社工說:「我們是社會局的單位,不是教育局的單位,中輟生跟我們沒關係」(大意是這樣),態度非常之強硬、不配合,我可以理解保密原則,但無法理解為何如此官僚,一整個火大的情況下,在電話中當然就跟那個社工"越講越大聲"啦!當時我往上求助,請求長官們的協助,最後還到社會局去開協調會,兩局的中階主管都還有出面協商之後的合作,結論就是「由教育局的社工督導出面詢問,社會局就可以告知是否為他們的個案」(我心裡在OS,這個結論不就是老師自己要有本領從電話中辨識家長與孩子是否在說謊,沒本領就活該被騙囉!這是當老師還是當測謊員啊?)。這個結論雖然離「主動告知學校」的目標還很遠,但當時的情況也只能讓步、接受。

回到我這兩天處理的案子,不一樣的是,家長主動告知孩子已被社會局安置,我打去家防中心想與主責社工聯繫,瞭解孩子安置的時間要多久?(因為孩子已經九年級了)若有其他教育安置機構接手,孩子的學籍..等其他教育學習的問題要如何銜接?(從進到我們學校就斷斷續續缺席、中輟,幾乎沒有完整的學習過程)是否可以來個公文告知孩子已被安置,好讓我們撤銷他的中輟通報與協尋?結果,我又碰了一鼻子灰,又是「我們必須保密」、「我們無法告訴你孩子接下來的處置」、「所有的處置都會告訴家長」,我耐著性子解釋說,已跟家長聯絡過,但家長的能力無法說清楚(只差沒說出,家長其實聽不懂你們那繁瑣的流程),家防中心那位接電話的W小姐,還是只回答「很抱歉,我們不能透露、我們不會發公文」。

於是,在我無法理解這麼一個官僚、僵化單位的情況下,我又越講越激動,不過這次沒有在電話中跟W小姐吵架,因為我知道,他只是遵照家防中心制訂的遊戲規則,盡職地守住那道不合理且僵化的防線!最後我口氣很無奈的請W小姐轉達他的上級長官學校的需求與困難,並且另請我們的上級單位再去跟他們的長官「坐下來聊天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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